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仑政办〔2018〕59号)和《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仑科〔2020〕2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详见《宁波市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仑政办〔2018〕59号)
二、申请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附件1);
2.运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复印件,创业导师聘任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4.场地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委托管理)协议复印件;
5.种子基金存款(或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实际项目投资证明材料;
6.入驻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上年度缴税证明等;
7.服务承诺及收费标准、运营管理制度、企业入驻评审制度、园区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必要的宣传总结材料等;
8、孵化器上年度审计报告或第三方证明的财务报表等(内容需体现新增设施、公共软件、仪器设备以及必要场所装修及设施维护、房租等投入)
9.孵化器上年度毕业企业名单及税务登记复印件和实际缴税凭证复印件。
10.申请认定专业型孵化器还需提供专业化实验技术平台采购或使用相关证明材料。
11.其他必要佐证材料
三、认定流程
1.提交材料:申请单位按要求向区科技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2.认定审查:孵化器认定由申报主体向所在街道、园区提出申请,归口部门同意后提交区科技局,经区科技局材料初审、第三方材料审核及现场评审等程序,择优予以认定。
3.公示并通过认定。
4.认定管理:凡通过认定的孵化器,纳入区科技局对相关工作的资金支持范围。
四、其他事项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4月30日
受理地点:生产力北仑分中心
联系人:白丹 俞梦哲
联系电话:86824853 89383449
附件:
1.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docx
2.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tif
3.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x
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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